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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部印发《城镇污水再生利用工程设计规范》 4月1日起实施

  住建部今日(1月10日)印发《城镇污水再生利用工程设计规范》,取代原GB50335-2002,自2017年4月1日起实施。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城镇污水再生利用工程设计规范》的公告

  现批准《城镇污水再生利用工程设计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335-2016,自2017年4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4.1.5、7.1.2、7.1.3、7.1.4、7.1.5、7.1.6、7.2.4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污水再生利用工程设计规范》GB50335-2002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6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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