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环保督察及各省开展的各类环保督查工作,在查处、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及追责、问责过程中,既坚定了政府、有关部门和排污单位的环保决心,又使其进一步认清了自身的环保责任和义务。笔者认为,在这一过程中,要对环境违法中存在的“出头鸟”、“鸵鸟”、“菜鸟”等“三鸟”现象进行严厉打击,以起到震慑作用。
一是要严打“出头鸟”。近年来,从中央到地方都在不断加大对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查办力度,陆续制定、出台了一系列环保法律法规及政策,采取了严厉的措施。然而,未批先建、未验先投、恶意排污、非法处置倾倒危险废物等环境违法和犯罪行为仍然屡禁不止,时有发生。对于类似的置环保政策要求于不顾、顶风作案等严重污染、破坏生态环境的“出头鸟”,绝不能手软和姑息迁就,而要出重拳、用重典、下猛药。
二是要严打“菜鸟”。一些地方环境问题之所以长期得不到有效解决,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地方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不作为或者轻作为、懒作为造成的。无论是抓环保的积极性、主动性和能力素质都有待于加强和提高,不愿抓、不敢抓、不会抓,完全是抓环保工作的“菜鸟”。因此,在各类环保督查中要把环保“南郭先生”揪出来,该问责的问责,应当追责的绝不放过,让那些手中有环境保护权力的人,在其位谋其政,履行好其环保职责。
三是要严打“鸵鸟”。当前,一些地方在迎接中央环保督察或地方环保督查过程中,采取“鸵鸟”战术,即为了所谓的不出问题、不出事、不惹麻烦,而采取临时性停产、停业,在中央环保督察或强化督查期间可以说是噤若寒蝉,恨不得把自己藏于九地之下。一旦督察(查)组离开便立即开工。对于类似的不敢直面问题而靠“躲藏”、“掩藏”、“隐瞒”等方式来应付、对付督察、检查的企业和单位,要深挖到底。在督察(查)期间主动停产、停业的,往往存在“做贼心虚”的嫌疑,督察(查)人员绝不能忽视、轻视类似情况,而是要将其作为检查的重点。一旦发现类似企业存在环境违法问题,必须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