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菏泽市日前召开“小散乱污”企业整治专项督查工作会议,决定由市政府督查室、市公安局食药环支队、市环保局组成联合督查组,对“小散乱污”企业取缔进展情况开展专项督查。
据了解,此次督查内容为不符合产业政策以及当地产业布局规划,污染物排放不达标,以及土地、环保、工商、质监等手续不全的“小散乱污”企业是否全面取缔到位;各级网格员和网格长是否按照职责分工,履职尽责,对网格内的项目摸排到位,是否有相关监管台账;取缔“小散乱污”企业台账建立情况等。
督查组要求,相关县区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各级网格作用,制定实施方案,全面开展排查整治活动;要依法依规整治,对应拆除取缔的企业,要限期自行拆除,对超过时限拒不纠正的,依法采取强制措施;要严格按照标准和时限落实整治任务,对排查发现的“小散乱污”企业,发现一家、列入台账一家、跟踪督查一家、整治到位一家,对瞒报、漏报、弄虚作假、整治不到位的严格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