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部相继派出12个督查组对天津市、河北省、黑龙江省、吉林省、辽宁省、山东省等重点地区开展重污染天气应急督查,重点督查地方应急预案落实情况,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工作开展情况,企业执行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情况,以及大气污染源排放情况。
一是一些地方政府对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重视不够。此次重污染过程,多个城市出现严重污染,但应急响应不及时,应对措施不到位,有39家企业大气污染排放异常,涉嫌超标。
二是秸秆禁烧责任不落实。卫星遥感显示,黑龙江省秸秆焚烧火点达到415个,占全国总数的83%。督查发现哈绥高速呼兰段404公里至421公里处以及肇东市五站镇、黎明镇、姜家镇、肇东镇、巴彦县兴隆镇高速公路两侧均存在大面积焚烧秸秆现象。
三是应急预案宣传贯彻不到位。哈尔滨市9月份对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重新进行了编修,但督查发现除小部分企业按要求完成应对措施修订外,其他停、限产名录中的企业均表示不清楚、不了解。
环境保护部将密切关注空气质量状况,继续对各地政府应急措施落实情况开展督查,及时要求各地落实整改措施,重要情况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