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已紧急发布关于煤电的文件。
3月17日《关于促进我国煤电有序发展的通知》(发改能源[2016]565号,下称“565号文”)、
8月5日《关于进一步规范电力项目开工建设秩序的通知》(发改能源[2016]1698号)、
3月17日《关于建立煤电规划建设风险预警机制暨发布2019年煤电规划建设风险预警的通知》(国能电力[2016]42号,下称“42号文”)等文件,促进煤电有序发展。
4月21日,国家能源局在京召开促进煤电有序发展电视电话会议,会议指出,我国将采取“三个一批”措施,有序推进煤电建设,即电力冗余省份须对已纳入规划及核准(在建)煤电项目(不含革命老区和集中连片贫困地区煤电项目)采取“取消一批、缓核一批、缓建一批”等措施。值得注意的是,今年9月,能源局还叫停了15项、总装机达1240万千瓦的不具备核准建设条件的煤电项目。这一装机规模相当于半个三峡电站。
可见,与此前已下发的严控煤电文件相比,《关于进一步调控煤电规划建设的通知》对煤电规划建设的约束力度进一步升级,监管力度更强、对风险控制途径的表述也更为具体。同时,进一步强调了对煤电质量的监督、电力规划的指导约束作用、跨部门的煤电建设协调指导机制及社会监督。
日前,就“如何有效调控煤电规划建设?”这一问题,中电传媒及中国电力新闻网网站、微博、微信发起数据调查。(如下图)
据《中国发电行业中长期发展研判报告2016年版》报告指出十三五期间,全国煤电机组新投产规模仍将维持一定规模,预计平均每年新投产煤电机组容量约5500万千瓦;新发放路条的煤电项目规模将明显减少,预计平均每年约3000万千瓦;煤电项目的建设周期将普遍延长,由于劳动力成本增长,单位投资成本将呈上升趋势。
华北电力大学的相关研究数据显示,截至2015年12月底,我国在建煤电项目1.9亿千瓦;待批或已经提交地方发改委或者环保厅等待批准的项目还有1.6亿千瓦。在这1.6亿千瓦项目中,约有1.1亿千瓦可能缓建、缓批。但有1.9亿千瓦在建项目的情况下,预计煤电将在2016、2017、2018三年中年均投产5000万千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