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电泰安热电有限公司#1机组获批超低排放机组
近日,经山东省环境检测中心站现场监测和现场验收,国电泰安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安公司”)#1机组脱硫脱硝除尘设施顺利通过了山东省环境保护厅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并获批超低排放机组。
泰安公司#1机组配套环保设施在标准脱硫、脱硝、除尘的基础上,通过增加脱硫系统喷淋层、脱硝系统催化剂体积、湿式电除尘器等措施进行了系统升级。烟气除尘采用二电三袋除尘器,增设湿式静电除尘器。烟气脱硫系统采用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工艺,一炉一塔、单塔双循环方案。烟气脱硝系统采用先降后脱原则,烟气经过炉内低氮燃烧器,再经过SCR催化剂按“2+1”层布置进行处理。通过优选先进减排技术、高效环保设备,精心调试系统,实现了近零排放。8月7日,#1机组环保设施与机组同步完成168小时满负荷试运,经山东省环境检测中心站现场监测,#1机组烟气排放中氮氧化物浓度15-42毫克/立方米、二氧化硫浓度5-25毫克/立方米、烟尘浓度2-3.9毫克/立方米,均优于燃气机组烟气排放水平,满足超低排放要求。相比国家标准,年可减排二氧化硫760.5吨,氮氧化物680.6吨。
目前,泰安公司正在积极争取环保电价,并依托超低排放的环保效应,努力争取市政府在电、热应用等方面的政策支持,为市场营销创造有利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