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电费县发电有限公司利用小时数超“三同”平均84小时
截止10月底,国电费县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费县公司”)利用小时数超“三同”平均84小时。
费县公司全面落实国电集团公司、国电山东公司年中会议精神,始终以“双提升”工作为抓手,坚持“度电必争”抢发电量的工作理念,以确保日计划完成来促进月计划完成,以保月计划完成来促进年度计划目标的完成。通过加强与调度部门沟通,加强运行管理,强化设备管理,加强对标分析等方式,截止10月底,共完成发电量61.57亿千瓦时,同比增加3.88亿千瓦时,较电网下达计划超发电量439.7万千瓦时,累计利用小时数4737小时,较“三同”平均值4653小时高出了84小时。10月份当月利用小时在8家“三同”对标单位中排第一名,累计在8家对标单位中暂时排第四名,扭转了之前低于“三同”平均的不利局面,实现了利用小时的赶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