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大气污染防治部际协调小组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联合组织实施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削减行动计划。
编者按:
为贯彻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3〕37号)和《中国制造2025》(国发〔2015〕28号),促进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削减,提升工业绿色发展水平,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财政部制定了《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削减行动计划》。本期摘登部分内容,以供参考。
为全面推进重点行业减少挥发性有机物(VOCs)的产生和排放,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联合印发了《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削减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行动计划》),设定了2016-2018年《行动计划》实施期内的VOCs削减目标,并针对农药、石油炼制与石油化工、汽车等11个重点行业分别提出了具体任务和措施。
总体思路。聚焦工业领域VOCs削减重点行业,以技术进步为主线,坚持源头削减、过程控制为重点,兼顾末端治理的全过程防治理念,发挥企业主体作用,加强政策支持引导,推动企业实施原料替代和清洁生产技术改造,提升清洁生产水平,促进行业绿色转型升级。
重点行业。工业是VOCs排放的重点领域,排放量占总排放量的50%以上。工业排放源复杂,主要涉及生产、使用、储存和运输等诸多环节,其中:石油炼制与石油化工、涂料、油墨、胶粘剂、农药、汽车、包装印刷、橡胶制品、合成革、家具、制鞋等行业VOCs排放量占工业排放总量的80%以上。《行动计划》将上述11个行业作为工业领域VOCs削减的重点行业,着力加以推进。主要目标。到2018年,工业行业VOCs排放量比2015年削减330万吨以上,减少苯、甲苯、二甲苯、二甲基甲酰胺(DMF)等溶剂、助剂使用量20%以上,低(无)VOCs的绿色农药制剂、涂料、油墨、胶粘剂和轮胎产品比例分别达到70%、60%、70%、85%和40%以上。
具体任务。一是实施原料替代工程,在农药、涂料、胶粘剂、油墨等行业,推广使用低(无)VOCs原料,替代含VOCs溶剂的使用,从源头消除VOCs的产生。如在农药行业,加快绿色溶剂替代轻芳烃和有害有机溶剂等;在涂料行业,重点推广水性涂料等绿色涂料产品。二是实施工艺技术改造工程,在石油炼制与石油化工、橡胶、包装印刷、制鞋、合成革、家具、汽车行业,鼓励采用先进的清洁生产技术工艺,降低生产、储存、运输过程中VOCs的产生和排放,降低末端治理压力。如在包装印刷行业,鼓励采用柔性版印刷工艺和无溶剂复合工艺,逐步减少凹版印刷工艺、干式复合工艺;在家具行业,鼓励“油改水”工艺和设备改造等。三是实施回收及综合治理工程。一方面,鼓励企业实施生产过程密闭化、连续化、自动化技术改造。如采取密闭式作业,应配备高效的溶剂回收和废气降解系统。另一方面,根据不同行业VOCs排放浓度、成分,选择催化燃烧、生物法、等离子处理、光催化等针对性强、治理效果明显的处理技术对含VOCs废气进行处理处置。
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本辖区的VOCs削减计划,引导VOCs生产、使用和排放重点企业积极开展削减技术的研发和产业化示范,储备优先支持的改造项目。
二是加大政策引导支持力度。各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充分利用现有资金渠道,支持工业企业实施VOCs削减技术改造;要求有关地方财政部门将符合规定的重点行业VOCs削减技术改造项目纳入中央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支持范围。
三是建立完善标准和评价机制。工业和信息化部将组织相关研究机构、行业协会及企业,研究制定VOCs削减重点行业相关绿色设计产品评价标准,开展绿色设计产品评价工作,发布绿色设计产品名录,树立绿色设计示范企业。四是充分发挥中介机构的支撑作用。有关行业协会研究制定本行业的VOCs削减路线图,提出VOCs削减的目标、任务和进度,搭建VOCs削减技术装备供需对接平台,帮助企业实施VOCs削减技术改造,加快先进适用技术推广应用。